11月18日讯(记者 孙华)今天,本报以《方正驾校要学员自己租车练》为题,报道了部分学员与济南方正驾校产生的纠纷。对此,有关部门表示将介入调查。今天下午,该驾校负责人王强表示,租车进行考前训练的费用由驾校来承担,不再向学员收取每人100元的租车费。
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称,学员交了学费,驾校就该提供符合条件的训练设备。王女士的观点代表了很多读者的看法。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薛芸律师称:“学员交学费入学后,与驾校形成了一种培训合同关系,驾校理应为学员提供必要的训练条件,违背合同约定再额外收费不妥。”此事还引发了市民对部分驾校普遍存在问题的投诉,比如在教练车上安排的学员过多;临近考试,一些学员却不能参加;有些驾校或教练员变相收费等。对此,济南市交通局培训管理处工作人员称,目前已了解到有关学员对驾校的投诉,调查落实后会严肃处理。
今天下午,方正驾校负责人王强告诉记者:“今年,考试用车车型的规定变化得太突然,让很多驾校很被动。尽管如此,我们还是决定不再向学员收取100元的租车费了,这笔费用由驾校承担。至于学员反映的关于变相收费的问题,是个别教练瞒着驾校干的,我们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。按规定,补考费就是120元,不能向学员多收,为此今天还辞退了一名教练。”
王强还解释,若按规定,每辆教练车只安排4名学员,由于一些学员不按时来,会导致车辆闲置;临近考试,因考试名额限制,由教练员推荐并经过测考后,先由平时学得较好的学员先参加考试,其余的学员会分批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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